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见附件2)。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在校五年级学生、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7.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应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